根据《来安县2020年度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》(来民生办〔2020〕05号)文件精神,2020年8月,以下6家医院855名困难群众享受城乡医疗救助,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:
1、反映问题方式: 在公示期限内,任何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,向县医保局反映公示对象不符的问题。反映问题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。
2、要求: 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。对故意伪造事实的,一经查实,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3、公示时间: 从2020年9月21日起到9月27日止,共7天。
4、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:
联系科室: 来安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医疗救助股;
地址: 来安县医疗保障局;
受理电话: 5610396。